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坚持有序推进、因地制宜、厂网协同、试点先行的原则,在实施“三改联动”基础上,推动煤电在新型电力系统中更好发挥兜底保障和支撑调节作用,以新一代煤电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完善煤电技术指标体系,《实施方案》提出围绕清洁降碳、安全可靠、高效调节、智能运行等方向进一步深化拓展煤电技术指标体系,指导现役机组改造升级、新建机组建设运行和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在深度调峰方面,现役机组的最小发电出力需达到25%—40%额定负荷,新建燃用烟煤的机组力争降至25%或更低,而试点示范机组则需突破20%以下的技术门槛。同时,机组在深度调峰时需兼顾一次调频性能,确保电网稳定运行。
负荷变化速率是衡量机组灵活性的重要指标。《实施方案》要求现役机组负荷变化速率达到0.8%—2.5%额定功率/分钟,新建机组在50%及以上负荷区间需达到2.2%/分钟,试点示范机组则需进一步提升至4%/分钟。此外,启停调峰能力也被列为关键技术要求,鼓励现役和新建机组通过改造或优化设计实现快速启停,而试点示范机组必须满足这一标准。
在能效方面,现役和新建机组的供电煤耗需符合国家标准,试点示范机组则需达到更严苛的要求,如超超临界湿冷机组的设计煤耗不高于270克/千瓦时,且低负荷工况下的煤耗增幅需控制在15%以内。安全可靠性方面,机组在保供期的出力达标率需达到98%以上,非计划停运次数不得超过0.3次/台年。
清洁降碳是煤电转型的核心方向之一。《实施方案》要求新建机组预留低碳化改造条件,鼓励现役机组实施低碳化改造。试点示范机组的碳排放水平需较2024年同类机组降低10%—20%,并鼓励进一步减排。在智能运行方面,现役机组需实现干湿态转换点以上负荷的自动控制,试点示范机组则需覆盖全负荷工况,自动化指令执行比例不低于95%。
《实施方案》提出分省制定煤电升级工作方案,结合电力系统需求和机组条件,科学规划现役机组改造、新建机组建设及试点示范的时序和目标。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需建立试点示范项目库并动态更新,国家能源局则负责评估把关,确保升级工作有序推进。
现役机组改造是重点任务之一,鼓励已实施“三改联动”的机组进一步升级,满足高效调节和智能运行要求。新建机组需参考更高标准设计,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提升指标水平。试点示范方面,支持现役和新建机组在清洁降碳、高效调节等领域探索创新,并鼓励集成应用零碳燃料掺烧、碳捕集、5G、人工智能等技术。
为保障行动落地,《实施方案》提出多项支持政策,包括对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推动煤电项目发行REITs以拓宽融资渠道,以及优先安排试点示范项目的煤电规模。此外,鼓励煤电与新能源联营,优化调度机制,并通过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和容量电价机制体现煤电的调节价值和环境价值。
实施过程中,国家能源局将统筹协调,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具体部署,发电企业需加大投入,电网企业优化调度方式。同时,产学研用各方将协同攻关,高校和研究机构聚焦基础理论创新,装备制造企业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共同推动煤电技术升级和产业链优化。
总体来看,《实施方案》通过技术升级、试点示范和政策支持,推动煤电行业向更高效、更灵活、更清洁的方向发展,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坚实支撑。到2027年,我国煤电行业有望在调峰能力、低碳化和智能化方面取得显著突破,为能源绿色转型贡献力量。
▲新能源: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
为进一步提升能源行业标准立项工作的计划性、导向性,国家能源局编制了《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以下为报告摘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部署,围绕能源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需要,明确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立项重点方向和工作要求,持续完善能源行业标准体系,以标准支撑能源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指南。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深入分析能源发展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紧密围绕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促进能源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要求,提出能源行业标准计划。
强化体系布局和统筹协调。要在能源各领域标准体系框架下提出行业标准计划,坚持急用先行、先进适用、合理布局、协调一致原则,优先建立健全新兴领域标准,同步升级完善传统领域标准,持续加强能源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标准质量和制修订效率。要坚持科技创新与标准化协同发展,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向标准转化。能源行业标准计划要坚持协商一致的原则,强化标准制修订的前期预研,立项申报时,应具有较好的技术基础和工作基础,计划草案较为成熟。严格标准编制周期管理,高效率推进标准编制,编制周期一般不超过18个月。
加强国际合作和协同发展。支持对标国际先进,立足行业发展实际,推动国际标准和能源领域标准互促转化,推进标准体系兼容。服务“一带一路”能源国际合作,推动标准互认,系统推进能源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
1. 立足能源安全和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服务和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支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行业标准计划;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兴技术产业发展、能效提升和产业链碳减排等重点方向的行业标准计划。
2. 服务行业管理和发展。服务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监督管理需要的行业标准计划;服务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相关的标准计划;与相关国家标准的实施相配套的行业标准计划。
3. 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显著提升能源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服务质量的行业标准计划;能源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成果转化的行业标准计划;推进能源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关键技术创新的行业标准计划。支持已在能源领域推广应用,且具备良好实施效果评价的团体标准采信为行业标准。
4. 提升行业标准国际化水平。对标国外、国际先进标准,有利于提升中国标准国际公信力、影响力,提升标准互认水平,支撑能源项目、工程、装备走出去的行业标准计划。支持同步申请国际标准计划的行业标准立项。
在加强能源领域对外贸易、服务、承包工程所需的成套标准外文版体系研究的基础上,鼓励申报行业标准外文版翻译计划。鼓励标准外文版翻译计划与标准计划同步立项、同步制定、同步发布。
申报材料应包括: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标准草案稿、审查会议纪要及专家签字表。项目计划汇总表应填写完整、准确,项目应注明重点方向代号,“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将作为后续征求意见的重要依据。项目任务书应填写完整、详实。“目的和理由”中请注明标准计划项目对行业工作的支撑作用。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内容基本覆盖“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涉及的各要点。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申报材料包括行业标准外文版计划汇总表及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
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能源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提出能源行业标准计划。属于竞争性的、一般性的技术要求,原则上不作为能源行业标准计划。应按照现有标准管理分工机制和专业领域,经过充分调研、技术论证和初步筛选后确定申报计划。申报计划应保证与现有标准体系协调一致。存在技术交叉的领域,申报单位应在计划上报前与技术相关方充分沟通协商,避免交叉重复立项。主要起草单位应做好标准编制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两年内完成报批。行业标准外文版翻译计划应与相关国际标准进行比对研究,技术要求不低于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