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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运资管双周刊 01/07—01/20
发表时间:2024-01-21     阅读次数:    


财经要闻

▲通胀现触底回升迹象,中国2023外贸超预期

内地最新的通胀数据出炉,12月份CPI环比由跌转升,同期的PPI仍然维持下降,但降幅收窄。另一方面,中国海关总署公布了2023年进出口的成绩单,总体超过预期,实现了促稳提质的目标;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和太阳能电池产品的“新三样”出口首次突破万亿大关。

▲2024国际消费电子展CES中国元素闪耀

全球规模最大的消费电子展CES于1月9号到12号在美国拉斯维加斯举行。本次展会共吸引了4000多个展览商,有1100多家来自中国的企业参展,而中国企业带来的全新飞行车也成为了全场焦点。随着Chat GPT大火,无AI不科技已经成为23到24年的行业共识。

▲仓储超市巨头落户深圳,消费潜力加速释放

在大湾区消费新业态之下,美国零售业巨头开市客Costco于1月13日在深圳开业。作为Costco入驻华南的首家门店,深圳店购物面积约1.5万平方米;截至开业当天,深圳Costco已经吸引了超过13万顾客办理会员,其中约10%为香港人,总会员费预计超过2500万元。

中国2023年GDP同比增长5.2%

经历过去一年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中国交出了自己的答卷。国家统计局1月17号发布最新的中国经济数据,去年的全年经济按年增长5.2%,符合预期目标。国务院总理李强在达沃斯经济论坛年会上表示,中国经济稳健前行,会持续为世界经济的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与此同时,一度缺位的青年失业率统计也重新恢复发布。


本月焦点

▲财政部就保护数据资产出台《指导意见》

数据资产作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中的新兴资产类型,已在社会上形成广泛共识。但数据资产仍面临高质量供给明显不足、合规化使用路径不清晰、应用赋能增值不充分等难点,亟须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为此,财政部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依法合规管理数据资产

中国是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超过50万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1.5%,位居世界第二位。数据已成为第五大生产要素。数据资产,作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进程中的新兴资产类型,正日益成为推动数字中国建设和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

党中央高度重视数字中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2年和23年分别印发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和《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开展数据资产计价研究等。财政部2023年也相继出台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等文件,为数据资产合规化制度化打下基础。

明确对数据资产的权益保护是《指导意见》的首要任务,同时还强调这是针对数据资产整体行业作出的指导性规定,不区分持有主体。

为此,《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保护各类主体在依法收集、生成、存储、管理数据资产过程中的相关权益,具体包括12方面内容:依法合规管理数据资产、明晰数据资产权责关系、完善数据资产相关标准、加强数据资产使用管理、稳妥推动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健全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畅通数据资产收益分配机制、规范数据资产销毁处置、强化数据资产过程监测、加强数据资产应急管理、完善数据资产信息披露和报告、严防数据资产价值应用风险等。

强化公共数据授权使用

此次《指导意见》最为引发公众关注的焦点是,对于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及授权运营模式的明确。

《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为提升履职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公共数据资产授权运营和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要求和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可授权运营主体对其持有或控制的公共数据资产进行运营。同时,坚持分类分级与平等保护相结合,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建立数据资产分类分级授权使用规范;鼓励按用途增加公共数据资产供给,推动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资产有条件无偿使用,平等保护各类数据资产权利主体合法权益。

安全运营保护个人信息

据资产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指导意见》制定起草的原则之一,就是坚持确保安全与合规利用相结合。以保障数据安全为前提,对需要严格保护的数据,审慎推进数据资产化;对可开发利用的数据,支持合规推进数据资产化,进一步发挥数据资产价值。

《指导意见》明确将安全贯穿数据资产管理全过程,涉及处理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提出数据资产权利主体要在遵循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基础上,严格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要求和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稳妥推进数据资产化以及公共数据资产开发利用;

在价值应用方面,《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要通过合理程序避免虚增公共数据资产价值,在推进有条件有偿使用过程中,不得影响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无偿使用,相关方要依法依规采取合理措施获取收益,避免向社会公众转嫁不合理成本等要求。

《指导意见》对数据确权、数据使用及数据安全、数据资产管理等问题都进行了有效引导和规范,这对推进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以及合规化、标准化、增值化都是非常有利的。数据资产管理还要高度重视规范、安全,严防各类风险。安全原则必须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只有坚持确保安全与合规利用,数据资产化才能可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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